【共建法治大埔,共享美好生活——人大代表说法】深化殡葬改革 共树文明新风

来源:大埔县人大常委会办公室   时间:2025-04-09

为深入学习宣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夯实依法治县基础,围绕县委“1568”思路举措,突出发展实体经济、推进乡村振兴两大重点,有效发挥人大在全面依法治县中的职责和定位。大埔县人大常委会办公室与大埔县融媒体中心联合开设《共建法治大埔 共享美好生活——人大代表说法》专栏。

专栏邀请人大代表“以案说法”,将发生在我们身边的真实典型案例搬上“课堂”,进一步丰富法治宣传教育的载体,提高法治宣传教育实效,让宪法法律走进生活、深入人心。

本期推出的是:深化殡葬改革 共树文明新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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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讲人 李文婷:殡葬工作是民生大事,关系千家万户。随着社会的不断进步和文明程度的提升,‌殡葬改革作为推动社会文明进步、‌建设社会主义精神文明的重要举措,‌正逐步深入人心。

为什么要大力推行殡葬改革:

殡葬习俗作为社会文化的重要组成部分,‌随着社会经济、‌政治的发展和文明程度的提高而不断变化。‌长期以来,‌我国广大地区以土葬为主,‌但土葬不仅占用大量土地资源,‌还易造成环境污染,‌影响社会经济的可持续发展。‌同时,‌传统殡葬礼仪中的封建迷信和铺张浪费现象,‌也加重了群众的经济负担,‌不利于社会主义精神文明的建设。‌

因此,‌殡葬改革应运而生,‌旨在通过积极推行火葬、‌改革土葬,‌破除旧的丧葬习俗,‌提倡文明、‌俭朴、‌节约办丧事。‌这不仅有利于节约土地资源、‌保护生态环境,‌还能减轻群众经济负担,‌树立良好的社会主义精神文明之风。

国务院《殡葬管理条例》是为加强殡葬管理,推进殡葬改革,促进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而制定的。该条例自1997年7月21日国务院令第225号发布,并于2012年11月9日进行了修订。

条例以法规形式倡导火葬、生态葬等文明节俭的殡葬方式,引导人们转变传统殡葬观念,摒弃封建迷信和铺张浪费的丧葬习俗,推动殡葬改革深入开展。

树立文明新风。殡葬管理条例》第二条 殡葬管理的方针是:积极地、有步骤地实行火葬,改革土葬,节约殡葬用地,革除丧葬陋俗,提倡文明节俭办丧事。

规范丧葬用品。殡葬管理条例》第十七条 禁止制造、销售封建迷信的丧葬用品。禁止在实行火葬的地区出售棺材等土葬用品。

严禁散埋乱葬。《殡葬管理条例》第十条 禁止在下列地区建造坟墓:(一)耕地、林地;(二)城市公园、风景名胜区和文物保护区;(三)水库及河流堤坝附近和水源保护区;(四)铁路、公路主干线两侧。

推行节地生态安葬。殡葬管理条例》第五条 在实行火葬的地区,国家提倡以骨灰寄存的方式以及其他不占或者少占土地的方式处理骨灰。

强化引领示范。要充分发挥党员、干部带头作用,积极推动殡葬改革。

殡葬改革意义重要,‌倡导文明、‌俭朴、‌节约的殡葬新风势在必行。殡葬工作是一项复杂的社会系统工程,既关乎资源环境可持续发展,也涉及文化习俗变迁,需要全社会的共同参与和支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