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埔县人大常委会2022年监督工作计划

来源:大埔县人大常委会      时间:2022-02-11

  2022年,常委会的监督工作,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始终高举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伟大旗帜,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精神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五中、六中全会精神,以及中央、省委人大工作会议精神,坚决贯彻落实党中央决策部署和省委、市委、县委工作要求,在县委的坚强领导下,认真贯彻落实县第十三次党代会和县委十三届二次全会精神,牢记初心使命,依法履职尽责,以更加奋发有为的精神状态,接力推进县镇人大工作和建设在新的历史起点上实现更高质量发展,全力推动县委“1568”思路举措落实见效,奋力打造绿色发展先行地,推动大埔全面振兴发展。根据监督法的有关规定,制定大埔县人大常委会2022年监督工作计划如下:

  一、听取和审议专项工作报告

  (一)围绕县委实施生态提升行动的工作部署:

  1.听取和审议县政府关于县十六届人大一次会议《关于关停治理县城垃圾填埋场的议案》实施方案的报告。报告安排在1月份召开的县人大常委会会议听取和审议。由城建环资工委负责联系。

  2.听取和审议县政府关于全县环境状况和环境保护目标完成情况的报告。报告安排在3月份召开的县人大常委会会议听取和审议。由城建环资工委负责联系。

  (二)围绕县委实施乡村建设行动的工作部署:

  听取和审议县政府关于争取在2025年前成功创建全省乡村振兴先行示范县的报告。报告安排在7月份召开的县人大常委会会议听取和审议。由农工委、选联工委负责联系。

  (三)围绕县委实施民生幸福行动的工作部署:

  1.听取和审议县政府关于继续实施县十五届人大一次会议《关于加快解决县城自来水供需矛盾的议案》工作方案的报告。报告安排在1月份召开的县人大常委会会议听取和审议。由城建环资工委、选联工委负责联系。

  2.听取和审议县政府关于县十六届人大一次会议代表建议意见办理情况的报告。报告安排在5月份召开的县人大常委会会议听取和审议。由选联工委负责联系。

  3.听取和审议县政府关于县十六届人大二次会议代表建议意见办理情况的报告。报告安排在9月份召开的县人大常委会会议听取和审议。由选联工委负责联系。

  4.听取和审议县政府关于“2022年十件民生实事”办理情况的报告。报告安排在11月份召开的县人大常委会会议听取和审议。由办公室负责联系。

  (四)围绕县委实施平安大埔行动的工作部署:

  1.听取和审议县政府关于在全县公民中开展法治宣传教育第八个五年规划(2021—2025年)的报告。(简称“八五”普法规划)。报告安排在5月份召开的县人大常委会会议听取和审议。由监察和司法工委负责联系。

  2.听取和审议县政府关于打击治理电信网络新型违法犯罪工作情况的报告。报告安排在7月份召开的县人大常委会会议听取和审议。由监察和司法工委负责联系。

  3.听取和审议县法院关于完善多元解纷机制,深入推进诉源治理工作情况的报告。报告安排在9月份召开的县人大常委会会议听取和审议。由监察和司法工委负责联系。

  4.听取和审议县检察院关于生态环境公益诉讼专项工作的报告。报告安排在9月份召开的县人大常委会会议听取和审议。由监察和司法工委负责联系。

  (五)围绕县委全力推进特色产业发展的工作部署:

  1.听取和审议县政府关于创建全国基层中医药工作示范县工作情况的报告。报告安排在5月份召开的县人大常委会会议听取和审议。由教科文卫侨工委负责联系。

  2.听取和审议县政府关于创建国家全域旅游示范区工作情况的报告。报告安排在9月份召开的县人大常委会会议听取和审议。由教科文卫侨工委负责联系。

  二、听取和审议计划、预算、决算、审计和税收收入等工作报告

  (一)听取和审议县政府关于2021年县级预算执行情况的报告。报告已安排在1月份召开的县人大常委会会议听取和审议。

  (二)听取和审议县政府关于2022年县级预算(草案)报告。报告安排在2月份召开的县人大常委会会议听取和审议。由财工委负责联系。

  (三)听取和审议县政府关于2020年县级预算执行及其他财政收支审计工作整改意见落实情况的报告。报告安排在3月份召开的县人大常委会会议听取和审议。由财工委负责联系。

  (四)听取和审议县政府关于2022年上半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执行情况的报告。报告安排在7月份召开的县人大常委会会议听取和审议。由财工委负责联系。

  (五)听取和审议县政府关于2022年上半年预算执行情况的报告。报告安排在7月份召开的县人大常委会会议听取和审议。由财工委负责联系。

  (六)听取和审议县政府关于2021年县级决算草案的报告。报告安排在7月份召开的县人大常委会会议听取和审议。由财工委负责联系。

  (七)听取和审议县政府关于2021年县级预算执行及其他财政收支情况的审计工作情况的报告。报告安排在9月份召开的县人大常委会会议听取和审议。由财工委负责联系。

  (八)听取和审议县税务局关于2022年上半年税收收入工作情况的报告。报告安排在9月份召开的县人大常委会会议听取和审议。由财工委负责联系。

  (九)听取和审议县政府关于2021年县级预算执行及其他财政收支审计工作整改意见落实情况的报告。报告安排在11月份召开的县人大常委会会议听取和审议。由财工委负责联系。

  (十)听取和审议县政府关于2021年度国有资产管理情况的综合报告及企业国有资产(不含金融类资产)管理的专项报告。报告安排在11月份召开的县人大常委会会议听取和审议。由财工委负责联系。

  三、检查法律法规实施情况

  围绕县委全力推动平安建设走在全市前列的工作部署,推进平安大埔建设:检查县政府实施《消防法》工作情况。执法检查安排在10月份进行,执法检查报告在11月份提交人大常委会会议听取和审议。由社工委、监察和司法工委负责组织、协调。

  四、视察专项工作

  1.围绕县委实施民生幸福行动的工作部署,组织人大代表视察县第二自来水厂建设工作情况。安排在4月份进行。由城建环资工委负责组织、协调。

  2.围绕县委全力推动文化建设工作走在全市前列的工作部署,组织人大代表视察大埔县西岭实验学校、城东实验学校(2期)等建设工作情况。安排在6月份进行。由教科文卫侨工委负责组织、协调。

  3.围绕县委致力建设产业兴旺的创新活力县的工作部署,组织人大代表视察县城工业小区、高陂陶瓷产业园、海珠产业转移园区建设和相关企业发展情况。安排在8月份进行。由财工委负责组织、协调。

  五、督办有关议案和建议

  (一)督办《关于加快解决县城自来水供需矛盾的议案》《关于关停治理县城垃圾填埋场的议案》实施。由城建环资工委和选联工委负责做好相关工作。

  (二)督办县十六届人大一次、二次会议代表建议办理情况。由选联工委和相关室委负责做好相关工作。

  六、规范性文件的备案审查

  根据《监督法》的要求,并按《广东省各级人大常委会规范性文件备案审查工作程序规定》,依法做好规范性文件的备案审查工作,11月份听取和审议监察和司法工委关于规范性文件备案审查工作情况的报告。由监察和司法工委负责组织实施,其他相关室委配合。

  附:大埔县人大常委会2022年监督工作计划安排表


大埔县人大常委会

2022年2月11日


大埔县人大常委会2022年监督工作计划安排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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