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埔县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召开 县十六届人大四次会议的决定

来源:大埔县人大常委会办公室   时间:2024-01-17

(2024年1月16日大埔县第十六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17次会议通过)

大埔县第十六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17次会议决定:大埔县第十六届人民代表大会第四次会议于2024年2月5日至2月6日在县委党校召开。会议议程是:

一、听取和审议县人民政府工作报告;

二、审查和批准大埔县2023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执行情况与2024年计划草案的报告,批准大埔县2024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

三、审查和批准大埔县2023年预算执行情况和2024年预算草案的报告,批准大埔县2024年预算;

四、听取和审议县人大常委会工作报告;

五、听取和审议县人民法院工作报告;

六、听取和审议县人民检察院工作报告;

七、票决县人民政府2024年民生实事项目;

八、审议《大埔县人民代表大会议事规则(修订草案)》;

九、其他。

遇有特殊情况,大会召开时间需调整,县人大常委会授权主任会议决定后向社会公布。